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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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财务处时间:2022-07-21浏览:466

根据社会需求,学校本着自愿报名参加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企业从事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开设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技能培训班。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9号),收取培训费1000/人。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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