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的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
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
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完成内部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附件2或附件3)和附件材料。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2.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合作交流处(行政楼616办公室,尤佳,351089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pdf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pdf
合作交流处
2023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祁世明,编辑:卞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