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僵尸”车辆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2309-00009  

文章作者:安全保卫处时间:2023-09-21浏览:2203

近期,在安全巡查中发现校园内停放一些无主的电动车与自行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环境。为加强校园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拟对校园内“僵尸”电动车与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清理时间:2023年92910月6日。

2.清理范围: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牌电动车,废旧长期停放不使用的电动车与自行车。

3.各部门各单位通知到所属师生员工,对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已上牌电动车和自行车2023年929日前在校园内规范、有序停放对自有无牌照的电动车、废旧且长期停放不使用的电动车与自行车,请自行妥善处理,尽快驶离校园。否则,学校将视为“僵尸”车辆进行清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4.学校将对清理出的“僵尸”车辆进行统一存放。2023年10月31日前,车主凭本人有效证件至行政楼203室登记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被视为“僵尸”车辆,学校将选择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注:《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实施,师生员工自觉遵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安全驾驶,规范停放。   

 

        安全保卫处

2023年9月21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王岽,编辑:何唱唱) 


责任编辑:卞德康